刺青馆给15岁女孩文身补偿6000元 。法院
法院:未成年人文身,未成文身自愿也不可。年人
漫画/李晓军 。未成文身
。年人□ 。自愿好事例·法镜明 。法院
□ 本报记者 杨傲多 。未成文身
15岁女孩偷偷去刺青馆文身,年人女孩母亲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刺青馆及其负责人告上法庭 。自愿刺青馆负责人以女孩自己赞同文身为由进行辩解 。法院孰是未成文身孰非 ?
前不久 ,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同案子,年人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准则,经过法庭调停促进两边达到宽和,刺青馆运营者向女孩付出清洗文身费用及精力抚慰金6000元。
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近来采访了本案承方法官、顺庆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全亮,了解案子处理的来龙去脉。
。不补偿被申述 。
2024年6月4日 ,15岁女孩小刘在手机上刷到南充市顺庆区某刺青馆宣扬视频,出于猎奇 ,与刺青馆运营者向某互加老友 ,并经过微信付出200元文身定金。
第二天 ,小刘到刺青馆选择图画 ,向某在未细心核实小刘的年纪 、身份,亦未获得其监护人赞同的状况下 ,便依小刘恳求在其左手臂上文满南瓜花型文身 ,一起收取了700元费用。
“我在上海作业 ,其时听到女儿文身都溃散了,立马开车连夜赶回,次日一早带着女儿去找刺青馆老板理论。”小刘妈妈李女士回忆说